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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邮政局职能及人员素质要求

    2013-11-07 08:57:43

    分享:

      

      一、中国国家邮政局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于2008年设立(副部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邮政局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且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1.中国国家邮政局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

      (四)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五)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六)负责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

      (七)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九)垂直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十)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职责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邮政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组织最佳邮票评选和全国性集邮展览工作交给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

      (三)加强国家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行业发展。

      (四)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安全、便捷、合理价格的邮政普遍服务。

      2.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外事司)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信访、政务公开、系统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课题调研,起草重要 报告 和综合性文稿;承办邮政外事工作和政府间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提出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指导行业法制建设;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建议;拟订邮政资源规划;提出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行业科技工作;承担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普遍服务司(机要通信司)

      提出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标准;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依法监督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提出邮政行业价格服务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拟订普遍服务和保障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研究协调解决有关机要通信安全的重大问题;承办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承办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审定。

      (四)市场监管司

      依法监管邮政市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监管集邮市场;指导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人事司

      拟订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邮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国家邮政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承担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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