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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吉安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调教师1人公告

    2015-09-06 15: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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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招警、招教、选调生、政法干警、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京佳教育官方网站http://www.jingjia.org/

      根据吉安市第一中学现有教师不足的状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高中历史教师1名。

      二、选调岗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编高中教师,其中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和获省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3年以上(含3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高中任教经历,教学成绩优秀及具有毕业班任教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8日

      2.报名地点:吉安一中老校区办公楼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人任教年限和教学成绩证明、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者未提供不能报名。

      (3)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选调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5.资格审查:选调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page]

      (二)考试

      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教内容为所选调岗位高中学科相关课程。现场临时抽取试教内容后,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为2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9月13日在吉安一中进行。

      (三)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数,按考生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入闱体检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再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教师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根据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选调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相关程序直接办理编制、工资等调入手续,学校与选调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选调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8263254    15907961993

      刘老师8263583    13879607659

      2.监督举报电话

      吉安市教育局监察室:8230975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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