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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省津市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6-03-24 15: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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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招警、招教、选调生、政法干警、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京佳教育官方网站http://www.jingjia.org/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津市市部分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基本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含2016届毕业生);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在28周岁以内(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另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编委办研究同意后,可直接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数量及专业

      共招聘60名。具体单位、数量及专业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为4月4日8:00-4月6日17:30(工作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在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0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网络报名登录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和津市市党建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请报名考生把文档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发送至津市人才引进办公室邮箱(jsrcyjbgs@163.com)报名。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为4月7日-10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认定材料(2016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及本人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3张,到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0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也可在现场报名时带齐以上资料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016年4月11日18: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page]

      3.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同一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

      或取消引进计划(若同一职位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人员报名,开考比例不限)。

      笔试结束当天下午17:00在津市市政府网和津市市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面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医卫等特殊岗位的面试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5.体检

      根据参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向上递补一次。

      6.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考核或复审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7.公示

      市人才办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津市市人民政府网、津市市党建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6年毕业生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

      8.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关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或津市党建网注意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3.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考务、体检、考核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736-4218899 津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6-4229132 津市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中心

      附件:160324 hnjs.rar

      1.津市市2016年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2.津市市2016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津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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