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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丘市事业单位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10-01 1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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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招警、招教、选调生、政法干警、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请查看京佳教育官方网站http://www.jingjia.org/

    2016年章丘市事业单位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章丘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有关规定,经章丘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章丘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应聘工作。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8:00-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0月12日8:00-10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2日8:00-10月15日24:00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章丘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和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同类非定向招聘岗位,即章丘市畜牧兽医局镇街畜牧兽医站动物医学A岗位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动物医学B岗位;章丘市图书馆图书管理A岗位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图书管理B岗位。对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章丘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6年10月27日—2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按规定程序网上缴费,然后应聘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17日到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5号办公楼三楼9号窗口)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退款)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须在2016年10月12日之前取得,且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等。同时,在职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6年10月12日之前取得)。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还要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招聘岗位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章丘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聘用登记表,由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83361566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七、其他

      1、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布、通知等将在章丘人事考试网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016年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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