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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下半年度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08 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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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17年下半年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38家事业单位推出62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7年下半年度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 9月11日上午9时—2017年9月19日下午17时

      网址:http:// 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注册并完成诚信确认,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40k以内,不小于300×215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 9月19日下午17时—2017年9月22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考《2017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杭州市“招考政策”栏目],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17年 9月23日上午9时—2017年9月25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7年9月26日中午12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时—2017年9月27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在2017年9月27日中午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5772871),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以2017年 9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②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③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⑤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

      时间:2017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A类为综合管理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及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为自然科学专技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对应科目详见招聘计划)。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2017年11月3日在培训考试网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各招聘单位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下半年度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85251537,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85252605,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网报咨询电话:81634796,85456079,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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