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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完善师德考核 教师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014-05-30 10: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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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二次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增加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定期注册不合格或者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规定:“禁止单纯用和考试成绩考核中小学教师。”

      关于师德建设,草案增加两款规定: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师德教育,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用、考核、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对教师违反师德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黄婷)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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