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 河南
  • 陕西
  • 山西
  • 北京
  • 河北
  • 安徽
  • 湖南
  • 湖北
  • 山东
  • 甘肃
  • 安徽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广西
  • 新疆
  • 新疆兵团
  • 忘记密码?注册

    2016年选调生考试行测数量关系练习(54)

    2016-02-05 09:45:53

    分享:

      

    【导读】公务员、事业单位、农信社、招警、招教、选调生、政法干警、公选、遴选等最新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请查看京佳教育官方网站http://www.jingjia.org/


      1. 2,4,7,21,( ),96

      A.24

      B.27

      C.54

      D.81

      2. 1,2,5,29,( )。

      A.34

      B.846

      C.866

      D.37

      3. 2,3,5,9,( ), 33

      A.15

      B.17

      C.18

      D.19

      4. 1,1,3,18,180,( )

      A.1800

      B.2700

      C.540

      D.3600

      5. 5,16,29,45,66,94(

      A.114

      B.121

      C.133

      D.142[page]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原题干数列为分组数列,分组后为做商二级数列。

      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C

      解析: 以任意三个相邻数字为一组,第一个数字的平方+第二个数字的平方=第三个数字,即1

      3.答案: B

      解析:

      后项减去前项得到新数列:1、2、4、(8)、(16),成等比数列,所以未知项为9+8=17,验证后项,33-16=17,符合。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B

      解析:

      数列中后项除以前项得到新数列。具体如下:1、3、6、10、(15),为二级等差数列,新数列,后项减去前项得到2、3、4、(5),为等差数列。则未知项为180×15=2700,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C

      解析: 原数列经过两次做差之后得到质数列。
    相关阅读

    每日一练汇总 | 行测备考指导 | 最新考试资讯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上一篇:2014年河南省选调生单定义判断推理模块考题预测

    下一篇:2015上半年公务员联考—言语理解专项练习(15)

    推荐阅读

    联系我们:
    北京丨河南丨陕西丨山西丨浙江丨甘肃丨湖北丨山东丨河北丨黑龙江丨湖南丨内蒙古丨新疆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