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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7人公告

    2018-07-20 15: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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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东兰县2018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兰人社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东兰县2018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全县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划招聘25个职位2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3日至2000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师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0岁(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或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东兰县2018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

      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 东兰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含医改过渡人员)入编未满5年的;

      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8年7月20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东兰县人民政府网查阅《东兰县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东兰县卫计委咨询。

      (二)报名方法、资格审查与缴费。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同时进行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一份)和《诚信承诺书》(附件4)。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报名登记表》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河池市东兰县卫计划委会四楼行政办公室(东兰县东兰镇龙头街18号)。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1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按编制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的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考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巴畴、金谷、花香卫生院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3.考试费用。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 9月7日到东兰县卫计委领取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9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考试范围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命题类型分6类,即:西医临床类:供临床医师(生)、西医临床、妇产科医师、妇幼医(士)师、口腔医师类考生使用;中医临床类:供中医医师、中医医生、中医临床类考生使用;公共卫生类:供防疫医生、公共卫生考生使用;医技类:供放射医师、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技术、影像医师(生)、检验士、检验技术、检验医生考生使用;药剂及药剂相关专业类:供药剂、药学类考生使用;护理专业。

      3.笔试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东兰县卫计委与东兰县人社局统一划定。

      2018年9月25日起考生可在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东兰县卫计委办公室查询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满分(含照顾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东兰县卫计委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携报名材料到东兰县卫计委四楼行政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与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东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人选按电话通知要求携身份证到东兰县卫计委四楼行政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东兰县人社局、东兰县卫计委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考生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由考场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中旬。

      5.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6.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如果出现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成绩进入比例内末位并列时,由主考官组织本场考官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作筛选。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10月下旬 )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东兰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11月上旬)

      1. 东兰县人社局、东兰县卫计委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东兰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八、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3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5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

      东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322756,6326456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26273

      东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778—6328922

      事业计划表电子东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2018年河池市东兰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诚信承诺书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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