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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四川省凉山市甘洛县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2018-12-29 15: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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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甘洛县委、甘洛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主管部门8个,招聘名额64名,其中:管理岗位13名,专业技术岗位51名。详细情况见《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除有特殊说明外报考者具有的与岗位相符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月10日,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加试彝语文的岗位,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1.报名时间:2019年 1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及所交的材料: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甘洛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②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没有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⑤加分相关材料。⑥其它与报考岗位有关的材料。

      4.资格审查。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信息,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缴费标准。

      报名时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6.联系方式。

      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错误或不畅通导致考试相关信息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7.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9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形成差额需调整招聘岗位的,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9年1月12日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gl.lsz.gov.cn/]上公告。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1.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不选择加试彝语文)非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不选择加试彝语文)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 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选择加试彝语文)非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岗位和乡镇事业岗位(选择加试彝语文)医学专业的考生: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 报考非医学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彝语文(报考乡镇事业岗位已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报考医学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彝语文(报考乡镇事业岗位已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报考者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加分政策提供相关加分材料,按规定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gl.lsz.gov.cn/]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即不包括任意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有选岗的岗位),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选岗完成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或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gl.lsz.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112

      监督电话:

      甘洛县纪委监察局   0834-7819243

      附件下载: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8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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