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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引进40人公告

    2019-10-21 17: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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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鄂伦春自治旗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改善、不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鄂伦春自治旗实际,现就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此次工作人员引进适用于鄂伦春自治旗以外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本人有意愿到鄂伦春自治旗长期稳定工作。

      3.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育、卫生等行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受到地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特殊或专业人员确需放宽年龄等方面限制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旗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称职或合格以下等次的;

      2.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引进程序

      由申请调入人员向旗委组织部提交调动申请,填写《鄂伦春自治旗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本着择优对等安排的原则,对符合条件并满足空编使用情况的人员,派出考察组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经旗委编委会研究审批后,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报名有关事项

      1.引进名额: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20名。

      2.报名时间:本次报名截止到2019年11月1日。本批次报名结束后,有意愿到鄂伦春旗工作的人员仍可随时报名。

      3.报名地点:鄂伦春旗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老旗委楼102室)

      固话(传真):0470-5626598

      邮箱:elcjdk@163.com

      附件下载:

      鄂伦春自治旗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鄂伦春自治旗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9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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