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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重庆綦江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1人公告

    2021-01-08 15: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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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綦江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綦江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万盛经开区)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须是在綦江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万盛经开

      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

      8.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綦江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万盛经开区)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专职干部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所需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月19日,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以上,任其他专职干部满5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街镇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

      2.本土人才招聘岗位须是2016年1月19日前按照《关于印发〈綦江区本土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村挂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委组〔2015〕74号)文件要求聘任到村挂职并同綦江区(不含万盛经开区)街镇党(工)委签订挂职工作协议书,在村连续挂职时限满5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本土人才,或在村挂职后转任村专职干部、连续挂职任职时限满5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本土人才。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加盖街镇党(工)委公章,并由区委组织部审签盖章后方可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0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3室(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门)。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7。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每科标准50元/人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按照四舍五入处理),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招聘名额的,取消招聘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费的考生于2021年1月25日9:30—11:30到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6室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缴费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考试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及内容和面试方式详见《綦江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30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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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①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②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③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应试人员面试须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考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qj.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其中,党群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七一网https://www.12371.gov.cn/Default.aspx)、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qj.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方能在区内交流、转聘,本区最低服务5年以上方能交流、转聘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简章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023-87268709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5835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关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附件:1.綦江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綦江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綦江区面向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8.綦江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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