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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安徽安庆市潜山市事业单位招聘114人公告

    2021-07-14 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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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4名。招聘岗位等相关信息于7月14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潜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qss.gov.cn)、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qss.gov.cn/qssrsj/index.html)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在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潜山籍”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潜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qs.ahkjwx.com),考生可通过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相关链接进入。

      1.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31日15∶00前可随时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于7月31日17∶00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1日16∶00前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于8月9日17:30前,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成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qsxrcfwzx@163.com,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潜山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6-8935828)据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后费用直接退还至本人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5日8∶3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18日至8月20日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202108、202110-202114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2)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等。

      各岗位笔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携带相关证书向潜山市人才服务中心(梅城镇潜阳路584号舒州小学正对面人才培训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56-8935828)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岗位(学科)招聘人数10名(含10名)以上的按1.5∶1比例确定(尾数进1)资格复审人员;招聘人数3至9名的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招聘人数2名(含2名)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限潜山籍”岗位的,属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潜山市内的,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属高(中)考录取时为潜山市户籍的须提供潜山市高中、中职或初中毕业证书并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202103、202104、202106、202107岗位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8.2寸照片3张(要求与笔试报名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202101-202107岗位面试采取无生课堂教学(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面试费用: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遵照相关规定,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坚持实地考察为主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十一、选岗

      报考202106、202107、202113、202126、202131、202132、202153岗位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首聘期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首聘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十三、组织领导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办,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35828(潜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56-8958799(潜山市考试培训中心)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215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doc

      2021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ss.gov.cn/zfxl/qssrsj/tzgg/2015651941.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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