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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招聘23人公告

    2021-08-20 13: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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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坐落在桂林八里街经济开发区。其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三〇九队第十分队,1956年1月组建于湖南郴县许家洞,2000年属地化管理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隶属于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6年4月,获广西编办批复同意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牌子,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核事故应急体系,成为核应急事故监测评价成员单位。2018年4月明确我单位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年被广西科技厅认定为自治区第三批科研院所。2019年我单位兴安基地批准设立广西自然资源厅桂北实物地质资料库,保管我区Ⅱ类实物地质资料,目前已开馆接收实物地质资料,可保管岩心约13万米。

      单位现有在职职工447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68人,高级职称67人,中级职称135人。主要从事铀矿勘查及相关科研工作,工作区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技术性等工作;承担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放射性核素分析与检测,放射性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价、放射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检测,核地质设施的检测及退役后的环境评价和治理,核应急事故处理中的放射性核素检测,核技术应用与核材料研究。具有测绘乙级、地质灾害防治丙级资质,可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坑探、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液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勘查、测绘、地质灾害防治等地质工作。2016年通过了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可开展铀镭钍钾等放射性核素检测、氡气测量、γ谱检测、总α和总β放射性、电磁环境监测、甲醛等空气污染物检测、核技术利用的辐射环境监测、矿物分析和岩矿石鉴定等211项分析检测。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及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本次报考所涉及的“符合桂人社规〔2020〕6号文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为:

      1.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即未曾有工作单位为其购买过社会保险或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

      2.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九)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人员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一路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可乘坐18路公共汽车到川东三路公交站下车。

      4.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5.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作为无效报名处理),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

      6.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人在考生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登记表分正反面,须双面打印并填写完整);

      (2)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5)涉及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的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涉及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桂人社规〔2020〕6号文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9)报名当日“广西健康码”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来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须携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信息不全,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期内,未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9.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的方式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或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不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10.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方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变更公告,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告知通过相关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告知通过相关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含)以上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增加笔试,不收取费用。

      (三)笔试(对于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含)以上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的直接面试岗位)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笔试公告发布后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公告中明确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同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专业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满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5.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自行致电至笔试公告中预留的成绩查询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

      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经核准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还应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进入面试人员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生于面试公告发布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中明确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同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须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

      5.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总成绩相同时,为同分考生开启加试卷进行考试(面试),由同组考官进行打分,计分方式同前,根据加试卷考试成绩确定考核人选(以首套试卷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公告,并将加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公告中予以备注),若加试成绩仍然相同,同分考生一同进入考核环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规定,体检在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若组织实施确实有困难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在二级以上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人选、无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拟聘人员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为:0773-6593050,1373019239@qq.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纪检监察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考试前14天,报考人员应避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入境人员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

      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时全程请佩戴口罩,持“广西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报考人员(被委托人)方能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被委托人);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或具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被委托人);持“广西健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在隔离区观察等候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37.3℃的报考人员(被委托人),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人员提供2次核酸检测结果,其余人员提供1次核酸检测结果),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考试,否则不能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考试。

      报考人员(被委托人)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若以上要求与地方最新防疫制度相冲突,以地方最新防疫制度为准。

      (二)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3-659521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接受咨询,联系人:刘瑾、苏焕、张莹、陆燕)。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直接面试野外岗位需常年在野外作业,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年。且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跟班学习等方式将聘用人员借用或调走。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发放考试辅导资料,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2021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0/9104.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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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口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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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马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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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郑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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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辉县校区

      电话:13700731260

      地址:辉县市文昌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东侧100路南(御墅院小区西侧)

    • 方城校区

      电话:17518986068

      地址:人民路南段老花厂口(时代银座东)

    • 济源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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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济源市济渎路东段春天花花幼儿园西商务楼3楼(市委党校对面)

    • 林州校区

      电话:15514026333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富达商厦向东200米

    • 汝州校区

      电话:13071718253

      地址:汝州市风穴路142号2楼

    • 卢氏县校区

      电话:13525863391 13569626117

      地址:卢氏县春晖苑东门口万和超市二楼

    • 巩义校区

      电话:杨老师 15638805491 18510980545(微信同号)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紫金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学院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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