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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46人公告

    2021-08-25 17: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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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我区中小学学生数变化和现有师资情况,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各校课程开足开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区现有中小学教师资源。

      二、目标

      本次选调岗位计划数46名(详见附件1),主要解决我区部分师资缺口学校的需求。

      三、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鸠江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和编制外教师(不含公办幼儿园);

      2.各校本年度师资余缺情况仍按师生比初中1:13.5、小学1:19,规模较小(班级平均学生数低于28.5名学生)的村小、教学点按班师比1:1.5标准测算;

      3.师资富余学校必须同意富余学科教师(含编制外教师,下同)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富余教师总数;师资缺口学校在学科教师富余的情况下,也应同意报考;师资缺口学校在学科教师紧缺的情况下,不得同意报考;2019年通过选调后办理调动人员不得报考;

      4.学校校级领导报考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管理部门同意。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能胜任岗位需求;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所报岗位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下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所报岗位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3.报考人员年龄不限,但需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2学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条件规定工作年限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2.处分期内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6.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通报批评的;

      7.不能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以及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选岗、公示、交流和申请调动等步骤依次进行。相关公告和通知在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06181?type=4&catId=6747501&action=list)公布,无特殊情况,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鸠江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芜湖市鸠江区祥盛路人力资源市场4楼);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好的《鸠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纸质盖章表原件(需编制所在单位或合同签订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和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扫码登记;

      4.其他要求:所有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学段学科岗位为一个统一岗位名称。报考人员提交表格的相关信息必须如实填写,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笔试环节。如因误报、迟报、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的结果,由编制所在单位(编制外为合同签订单位,下同)和个人承担。

      如因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通过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公布。

      (三)选岗

      依据申报同学段学科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同学段学科岗位下有多个子岗位的,则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笔试成绩出现得分并列的,按报考人员任教时间长者(以人事档案时间为准)、职称层次高者、任现职时间长者、学历层次高者的顺序依次选岗。如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则采用“N-1”的方法,即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数减去1后,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公布。

      为保证选调工作严肃性,不按时参加选岗或选岗后放弃岗位的拟选调人员,取消本年度及之后2年的参加选调资格。

      (四)公示

      选岗结束后,选岗结果通过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公示人员的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学校和相关人员将予以责任追究,记入师德诚信档案。其中,提供虚假材料获得选调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当年及之后2年的参加选调资格。

      不按时参加选岗、选岗后放弃资格或公示未通过产生的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学段学科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得分并列的,按报考人员任教时间长者(以人事档案时间为准)、职称层次高者、任现职时间长者、学历层次高者的顺序依次选岗。

      (五)交流和申请调动

      选岗公示无异议的,选岗人员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到选调学校进行交流任教,时间为1学年。特殊情况须服从工作安排。

      1学年交流结束后,各项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在选调学校编制空余,个人申请留在选调学校任教的前提下,按“个人向选调学校申请、选调学校向区教育局申请”的程序申请调动;考核不合格、不服从选调学校工作安排、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原则上退回原编制所在单位(或合同签订单位)工作。如编制所在单位教师富余的,视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师资缺口学校交流任教,不申请调动,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选调。

      2020年申报选调人员今年可继续申报,各编制所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在同分情况下优先选岗。

      原交流人员原则上应参加选调。教师选调工作启动3年内,在有选调岗位、本人也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不参加选调考试或参加选调考试未通过的原交流人员,可结合个人意向在3年内继续申请交流,但是否可以交流或交流岗位的确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3年后视编制所在单位师资余缺情况安排回原编制所在单位或师资缺口学校交流任教,不办理调动。

      因任教学科、个人职称等与所报选调岗位不符产生的后续职称评聘等方面的问题,由选调者个人承担。

      五、其他相关事宜

      1.鸠江区2020年与2021年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中出现相关内容调整的,以2021年公告为准;

      2.各校必须通过学校公告栏、教师微信或QQ群,将公告内容告知每位教师,公告和通知图片留存备查;

      选调报名和咨询电话:0553—5864117

      选调监督电话:0553-5850220、5864867

      本《公告》由鸠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鸠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岗位计划表

      2.2021年鸠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

      附件1-2.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606181/31635661.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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