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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佳教育 孟文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10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0:00—11月20日18:00。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6日8:30—11月22日18:00。笔试1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此次招考中,法律知识作为必考考点,需要广大考生在平常的学习中加以积累。京佳教育公基教研室孟老师为大家整理必备考点中的民诉的基本原则以及一些试题加强记忆,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顺利考上自己理想的岗位。
一、概念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体现的精神实质是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因此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内容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虽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诉讼称谓,但在有关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
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一切诉讼当事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的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4.辩论原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
6.检察监督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page]
三、巩固练习题
1.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1. D 本题考查民诉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或是委托谁为诉讼代理人是其对自己权利的一种行使和处分,此是处分原则的体现,而非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故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此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处分原则的体现。故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因此,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同等原则的体现。另外,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仅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故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项规定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故选项D正确。综上,故选D。
2.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 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2. B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告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诉讼内容与标的)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在审理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动审理。本题中,法院就王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故选项A错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应该用“判决”的形式,不能用“裁定”。因此,法院适用裁定形式错误。故选项B正确。题干中给出“……王某坚持己见”,由此可知,王某行使了辩论权,法院并没有违反辩论原则。故选项C错误。本案中“……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正是王某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的体现,法院根据王某的处分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没有违反处分原则。故选项D错误。综上,故选B。
3. 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诉讼权利
B. 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实体权利
C. 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D. 处分权的主体除了当事人之外,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3. C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处分原则的内容:(1)享有处分权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2)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对象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诉讼权利;(3)处分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4)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故选C。
以上就是对民诉的基本原则的介绍,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知识点,以便在考场上迅速找对准确答案,考上理想的岗位,京佳祝您成功!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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