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 河南
  • 陕西
  • 山西
  • 北京
  • 河北
  • 安徽
  • 湖南
  • 湖北
  • 山东
  • 甘肃
  • 安徽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广西
  • 新疆
  • 新疆兵团
  • 忘记密码?注册

    2018年下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8-12-06 08:59:58

    分享:

      

      请考生注意按照各考区开考的类别、科目正确选择考区。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或人事关系在海南省,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三)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学历条件。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三点,否则,即使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

      12月11-14日(报名期间各考区考位满额后将停止接受报名):网上报名。12月11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填报本人报名信息;12月14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12月11-15日:网上审核。已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应于12月15日17:00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向报名考区咨询。

      12月11-16日:网上交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12月16日24:00之前完成网上交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三)报名流程:

      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考生→面试报名→登陆系统→考生注册→

      注意考区开考科目

      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报名并确认

      →提交审核→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考生→网上交费 →报名成功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幼儿园、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中职

    收费标准

    300元/人

    300元/人

    350元/人

      收费采取网上交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若弄虚作假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即使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经查实,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区开考科目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五)未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六)已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59321108)。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6日,各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和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四个考区,报名结束后各考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设置考点,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名称与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为准。现将考区信息公布如下:

    考区名称

    考区地址

    咨询

    电话

    说 明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66279089

    66259273

    只接受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及中学(含初级、高级)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生报考。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65888773

    1、不接受非本校在校学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及中学(含初级、高级)语文、数学、英语科目。

    2、不接受小学体育、中学(含初级、高级)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生报考。

    3、其他科目所有考生均可报考。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

    三亚市育才路1号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88651878

    只接受幼儿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及中学(含初级、高级)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生报考。

    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

    65735002

    只接受幼儿园、小学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科目及中学(含初级、高级)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生报考。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共16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共15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有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等19个大类,由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没有回答规定问题的步骤,其它步骤不变,面试时间20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1

    职业认识

    10

    职业认识

    5

    职业认识

    5

    2

    心理素质

    10

    心理素质

    10

    心理素质

    5

    3

    仪表仪态

    10

    仪表仪态

    10

    仪表仪态

    5

    4

    交流沟通

    15

    言语表达

    15

    言语表达

    15

    5

    思维品质

    15

    思维品质

    15

    思维品质

    15

    6

    了解幼儿

    10

    教学设计

    10

    教学设计

    10

    7

    技能技巧

    20

    教学实施

    25

    教学实施

    35

    8

    评价与反思

    10

    教学评价

    10

    教学评价

    10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附件3),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十一、成绩查询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3月5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本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海南省考试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10

    邮政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交通银行

    13

    浦发银行

    14

    光大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17

    中信银行

    18

    中国银行

    19

    上海银行

    20

    银联支付

    21

    支付宝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个人电脑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并领取“出场证”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上一篇:2015下半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下一篇:2018下半年上海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推荐阅读

    联系我们:
    北京丨河南丨陕西丨山西丨浙江丨甘肃丨湖北丨山东丨河北丨黑龙江丨湖南丨内蒙古丨新疆丨 京佳教育二维码▶

    联系我们
    • 郑州 花园路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 郑州 龙子湖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地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训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 郑州 高新区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863中部软件园9号楼4楼418

    • 郑州 航空港校区(精准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4000711689 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和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4楼3A07)

    • 开封校区

      电话:0371-22379539  17719096069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西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开封银地商楼5楼

    • 洛阳校区

      电话:18538936747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5号港乾大厦820室

    • 平顶山校区

      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 安阳校区

      电话:0372—3688826/16637206527/17550895068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3楼

    • 鹤壁校区

      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 新乡校区

      电话:13733805834(同微信)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普利A座18楼1811京佳教育新乡分校

    • 濮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 许昌校区

      电话:0374-8588116 18639231659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魏文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

    • 漯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 三门峡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 南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商丘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信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周口校区

      电话:15518179886/18603871861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与新民路交叉口南五十米(川汇区委区政府对面)

    • 驻马店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新郑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嵩县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汤阴校区

      电话:0372—3688826 16637206527 17550895068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3楼

    • 封丘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辉县校区

      电话:13700731260

      地址:辉县市文昌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东侧100路南(御墅院小区西侧)

    • 禹州校区

      电话:0374-8368278/18864668838

      地址:禹州市滨河路与轩辕路交叉口天然气加气站对面京佳教育

    • 长葛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灵宝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方城校区

      电话:17518986068

      地址:人民路南段老花厂口(时代银座东)

    • 唐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邓州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信阳光山县校区

      电话:15517610266

      地址:信阳市光山县中医院对面向南100米

    • 济源校区

      电话:18839052867

      地址:济源市济渎大街与沁园路交叉口东南400米

    • 鹿邑校区

      电话:16650056669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谷阳路558号

    • 林州校区

      电话:15514026333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富达商厦向东200米

    • 汝州校区

      电话:13071718253

      地址:汝州市风穴路142号2楼

    • 卢氏县校区

      电话:13525863391 13569626117

      地址:卢氏县春晖苑东门口万和超市二楼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西安校区

      电话: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铜川校区

      电话: 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宝鸡校区

      电话: 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咸阳校区

      电话: 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渭南校区

      电话: 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辅路景园小区西门京佳教育渭南分校

    • 延安校区

      电话: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榆林校区

      电话: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安康校区

      电话: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商洛校区

      电话: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杨凌校区

      电话: 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吕梁校区

      电话:400 870 6781

    • 长治校区

      电话:0400 870 6781

    • 运城校区

      电话:0400 870 6781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杭州校区

      电话:13611364656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杭泰路117号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甘肃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湖北恩施建始分校

      电话: 15972448833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广润社区朝阳大道117号

    • 湖北浠水县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烟台校区

      电话:4000711689

    • 菏泽校区

      电话: 0530一5119868 17605409940 17605409785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306室(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 简泽电视台东邻)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北京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保定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 邯郸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 张家口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 承德市隆化县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 沧州河间市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 沧州市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 蠡县校区

      电话:19213369312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金地家园对面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哈尔滨校区

      电话:400-870-6781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长沙校区

      电话:13667379291 1366739398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东一路丽枫酒店5楼502室

    • 衡阳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通辽市校区

      电话:17547542345 13947562516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前进路与明仁大街交叉路口宝地商厦三楼

    • 扎兰屯校区

      电话:400 071 1689

    • 呼伦贝尔海拉尔校区

      电话:400 071 1689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乌鲁木齐校区

      电话:张老师13579209581 周老师1819759913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15G室

    • 塔城校区

      电话:0901-6282601

      地址:新疆塔城市喀拉墩街3号

    • 昌吉校区

      电话:杨老师 18799428033 李老师 18690992627 罗老师 13209969292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融投小镇2-A-103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