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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四季度重庆巫溪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2018-12-10 15: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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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详见附件1);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

      6.凡要求具备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岗位,经查询已通过国家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纳入此范围。

      7.自愿在我县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巫溪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18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程序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1日24:00登录“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x.cq.gov.cn/)首页的 “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特别提醒: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12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8年12月27日9:00至2019年1月5日9:00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2018年12月24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予以公布。

      五、招聘方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公开招聘(附件1)。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公开招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达到3:1以上的岗位参加笔试,达不到3:1的岗位经只参加面试。是否参加笔试请考生于2018年12月24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查询。

      需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系单位在职人员(在编人员、服务期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人员等)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无诚信报考,取消资格;(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

      3、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笔试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只参加面试。

      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但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即60分)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考核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参加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只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对报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总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件2)

      考试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公开招聘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

      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2)。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报考人员系单位在职人员(在编人员、服务期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人员等)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无诚信报考,取消资格;(8)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证明)。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成绩无效的,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但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即60分)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x.cq.gov.cn/)首页公布,同时在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张榜公布。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考核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以考生职称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着优先。

      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进入考察环节后,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八、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拟聘人员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拟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52787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巫溪县2018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 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5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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