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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244人公告

    2021-07-08 17: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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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400071168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34号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244名,其中教育类185名、医学类26名、综合类3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的工作意愿。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按照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毕业学校出具的《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承诺于体检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7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8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30

      交费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3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辛集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照省人社厅“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6∶00前,考生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辛集市市府街1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及时通知已报名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3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务必牢记填报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类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6)。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能力测验科目》分数×50%。考生依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6日,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和结婚证,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因为无法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而错失递补资格复审机会(因公开招聘整体时间节点非常紧张,出现递补资格复审名额时,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8月10日晚上连夜电话下发通知,三次无人接听后将以短信告知,8月11日中午12:00前如考生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递补机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18日9:00至8月20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医学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4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告知方式确认规则参照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告知方式)。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教育类、医学类岗位设定最低6年服务年限,部分综合类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

      辛集市教育局0311-83222548

      辛集市卫生健康局0311-85399525

      辛集市科技局0311-83222411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311-83282356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11-83221432

      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1-83220185

      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1-83288396

      辛集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0311-85399620

      辛集市医疗保障局0311-83222369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0311-83222306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0311-83283585

      辛集市委组织部0311-83283209

      辛集市委网信办0311-83283678

      辛集市委党校0311-83222571

      辛集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0311-83283209

      技术咨询0311-89159929

      监督举报0311-83283879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方案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辛集市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附件5、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x

      附件6、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doc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xinji.gov.cn/html/sy_zfgg/144046.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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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374-8588116 18639231659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魏文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

    • 漯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三门峡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南阳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商丘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信阳校区

      电话:400071168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周口校区

      电话:15518179886/18603871861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与新民路交叉口南五十米(川汇区委区政府对面)

    • 驻马店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新郑校区

      电话:0371-60998699/60198699

      地址:京佳教育河南分校

    • 辉县校区

      电话:13700731260

      地址:辉县市文昌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东侧100路南(御墅院小区西侧)

    • 方城校区

      电话:17518986068

      地址:人民路南段老花厂口(时代银座东)

    • 济源校区

      电话:18839052867

      地址:济源市济渎大街与沁园路交叉口东南400米

    • 林州校区

      电话:15514026333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富达商厦向东200米

    • 汝州校区

      电话:13071718253

      地址:汝州市风穴路142号2楼

    • 卢氏县校区

      电话:13525863391 13569626117

      地址:卢氏县春晖苑东门口万和超市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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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校区

      电话: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 铜川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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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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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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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渭南校区

      电话: 029-85205500 85205511 15802955575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仓程路辅路景园小区西门京佳教育渭南分校

    • 延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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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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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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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洛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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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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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1597244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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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浠水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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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永泰大厦1306室(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 简泽电视台东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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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蠡县校区

      电话:19213369312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金地家园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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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校区

      电话:13667379291 1366739398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东一路丽枫酒店5楼502室

    • 衡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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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辽市校区

      电话:17547542345 13947562516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前进路与明仁大街交叉路口宝地商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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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伦贝尔海拉尔校区

      电话:400 071 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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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鲁木齐校区

      电话:张老师13579209581 周老师1819759913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15G室

    • 石河子校区

      电话:0901-62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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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塔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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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吉校区

      电话:杨老师 18799428033 李老师 18690992627 罗老师 13209969292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融投小镇2-A-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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