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 河南
  • 陕西
  • 山西
  • 北京
  • 河北
  • 安徽
  • 湖南
  • 湖北
  • 山东
  • 甘肃
  • 安徽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黑龙江
  • 内蒙古
  • 广西
  • 新疆
  • 新疆兵团
  • 忘记密码?注册

    申论热点:治理环境污染,法律应“给力”

    2013-06-21 17:54:59

    分享:

      

      【给定材料】

      19日,环保部发布今年5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10个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分别是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济南、保定、郑州、北京、衡水、天津,其中6个来自河北。北京再次入围十大空气污染城市,上月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仅有8天。

      环保部19日公布5月份全国空气质量月报,上个月,74个城市仅六成天数空气质量达标,较4月降低,京津冀地区的达标天数更是从上个月的50.6%下降到27.4%,北京市达标天数也从上个月的62.1%下降到25.8%。

      【深度分析】

      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给生产生活行为划出一条明确的边界,防止选择对个人有益而对公共利益有损者,是法律在环境保护上的重要功能。

      在某种程度上,环境问题是追求利益与保护环境二者的博弈。在强烈的经济发展冲动之下,一些地方拱手让出绿水青山,为追求财政收入、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了环境。与此同时,公众的需求从“要生活”提高到“要生态”,植根于权利敏感的环境焦虑,也放大了环境问题。这是典型的“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也是典型的发展路径选择问题。

      【具体观点】

      在寻求平衡之时,法治是最重要的手段。地方发展经济的诉求、企业追逐利益的冲动,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和范围内实现。唯有对环保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形成有效震慑,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防止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发生。从另一方面看,社会的“环境维权”、公众的“环保表达”,同样也需要谨守法律的底线,合理合法地争取环境权益的实现。这是现实里的法制约束,更是观念中的法治思维。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环境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罚则较轻,甚者更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直接导致环境“违法成本较低、守法成本较高”的怪状长期存在。这需要在不断完善环保立法、加大环保普法的同时,着力解决环保责任不落实、公众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惩处不力等问题,用法律织就一张密不透风的环保“法网”。

      【相关阅读】

      申论热点:煞不住的“公车私用”

      申论热点:“纸糊”的房子能安置谁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招聘信息具体以原文公告为准

    上一篇: 2014社会热点: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从垃圾分类开始

    下一篇:2013公务员申论热点:“结构性就业难”难在哪里

    推荐阅读

    联系我们:
    北京丨河南丨陕西丨山西丨浙江丨甘肃丨湖北丨山东丨河北丨黑龙江丨湖南丨内蒙古丨新疆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关闭窗口